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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一快递员上门取货起色心,强奸未遂被判有期徒刑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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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20 08:04: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国早报南宁讯 5月18日上午,南宁市良庆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由上门取物件的快递员实施的强奸案件。陆某是南宁市某快递公司的一名员工,到被害人刘某家中取寄送物品时,采取暴力手段对刘某实施强奸,后在刘某言语劝说下中止了犯罪。法院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6个月。
陆某是武鸣人,出生于1994年,初中毕业后干起了快递员工作。被害人刘某曾多次叫陆某帮忙寄送快递,陆某觉得刘某很漂亮,就幻想与她发生性关系。

      去年12月29日下午6时许,陆某来到刘某位于凤江路某小区的家中,帮刘某寄送床铺。陆某把床铺扛到停放在楼下的货车后,心生淫意,便对刘某谎称其手机遗落在刘某家里,随后跟随刘某一同返回家中寻找。在刘某的家里,陆某趁她不注意,一把将她抱进了房间的衣帽间内,摁倒在地后乱亲,她强烈反抗。随后,在刘某的劝说下,陆某放弃了进一步侵犯并自行离开。
陆某离开后,刘某立即打电话报警并通知小区保安将陆某拦下控制住。法院经审理认为,陆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他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加上他认罪态度较好,综合考虑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黄艳芳 孙炜磊)
作者:黄艳芳 孙炜磊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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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5-6-30 18:22:31 | 只看该作者
该抓,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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